跑完馬拉松一個星期才有餘力

來寫這個初馬的心得

還是一邊咳嗽一邊打字才完成的

不得不說 跑完免疫系統都下降了 真的好累啊

不過就難度而言 我覺得馬拉松這件事情被我歸類在看別人做好像很難

但實際上還可以想像跑完的一件事

有些其他事情例如看別人的網誌寫了很多分享文 就是屬於我覺得 看起來很簡單

實際上背後功夫很多的活動

好了回題~~

之前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分享

說在跑全馬之前一定要跑過三十公里以上的距離至少一次

因為在這是身體能量已經消耗殆盡

有的人會抽筋 開始舉步維艱 甚至開始思考人生意義

我的練習從來沒有達到三十公里過

(因為大部份練習都在跑步機上度過 

在上面跑過二十幾公里真是相當無聊)

思考人生意義的機會只好留待比賽當天

終於四個月過去比賽週來了

星期四下午我才從紐約一路走回來香港

當天晚上我又重新收拾行李前往柏林

(話說跑完馬拉松之後馬上再飛回香港,收拾行李再飛去韓國上班 鋼鐵人是我本人吧!)

現在回想起來都覺得自己一定是瘋了 

比賽前一天去了會場拿號碼牌

還有計時的晶片這個會場也很有意思 

據說是納粹時期建立的第一個現代機場

  

裡面還留有當初check in 的櫃檯

  

從現代的角度來看我們已經不覺得有何特別

但是在當時應該是相當令人驚艷的想法

現時這個位在市中心的機場已經沒有在使用, 但是跑道部分的大空地依然留在那裡

當地政府有想過要拿來蓋房子

只是這個決議被市民否決了 他們比較想要一個公園

難怪柏林是一個"貧窮但性感"的城市 (Berlin ist arm aber sexy)

這點是住在香港的我們沒辦法理解的吧

晚上回到了離馬拉松開跑處很近的飯店

很明顯地看到很多跑者也住在這邊(從身材看出來的!)

我見到的住客大多身材勻稱 肌肉結實 

相比之下我們倆簡直是來亂的啊

比賽當天飯店竟然有專門為跑者準備 “馬拉松早餐”

也就是一大堆的碳水化合物義大利麵全餐

我們這兩個弱雞非常識相的只吃了一般早餐

畢竟我們也不會像那些跑這麼快的人需要這麼多能量啊(攤手)

吃這麼多到時萬一跑到一半想大便要如何是好??(我們是想五小時完賽的說!)

九點整比賽開始

但因為我倆是第一次跑馬拉松

所以被排到了很後面才出發的位子 真正開始跑都已經是九點半之後的事了

主辦單位有發黃色的塑膠雨衣讓我們保暖 路邊也有免費的水可以喝

  

也有些跑者準備了舊衣服披在身上保暖等開跑

等到開跑時大家紛紛的把保暖衣物

丟在路邊 形成了地上都是垃圾衣服跟

塑膠水杯的場景 起跑後沒多久

 我跟男友因為配速不同而漸行漸遠

  

(四小時三十分的配速員,有三組)

一路上加油的市民很多

 經過了柏林不同的住宅區

市民的組成跟加油的方式也不太一樣

在一些移民比較多的區

 居民組成比較年輕跟嬉皮 有在樓上大放音樂在陽台跳舞加油的

路邊有live band 表演 有打鼓搖鈴的

跑到高級住宅區的時候 很明顯的居民相對表現得冷靜許多

(是不是見多識廣的人都比較有所節制?不想表現得太大驚小怪這樣嗎?)

也有很多爸媽帶著小小孩出來

跟跑者high five

整個氣氛算是相當歡愉

跟大家一起跑覺得格外輕鬆

一路上也看到一些年紀比較大的國外跑者 還有些豐腴的跑者

在二十公里處他們都還堅持的跑著

沒有用走的, 這點有激發到我

原來一個人能不能持續的跑二十公里

意志的力量可能多過於身體條件的限制

想到這裡我又更積極地跑了 雖然心中有 “見鬼了,竟然才跑到一半嗎”的喪氣想法

但是腳也沒停下來過

跑到二十七公里的時候終於出現了能量膠的補給站

人生第一次吃能量膠 天阿 剛吃下去的時候簡直快被甜死了

但是吃完之後沒多久突然覺得神清氣爽的可以加速繼續跑了

決定最後的十二公里要每六公里吃一次能量膠來維持速度

在最後的五公里 身邊的人都開始用走的了

我也覺得好累啊

跑到後面偶然看到一個 “your only limit is you” 這樣的標語

心裡很感動 又受到激勵了! 最後五公里基本上都一路跟自己信心喊話的加速跑完

每一公里都在倒數 看到終點布蘭登堡的時候真的很開心!終於跑完了(媽啊我的天)

初馬以四小時十八分三十一秒完結

跑到全身是鹽的回到飯店

洗完澡 腦中一片空白 半小時之後男友回到飯店

他也跑完了(可能也出乎她自己的意料當中吧) 

我倆躺在床上 他竟然默默地流下眼淚

果然是多愁善感的歐洲人啊 (那我是無血無淚的鋼鐵人嗎?)

結論是

1. 人生意義的思考並沒有在我的第三十公里出現 

我一心只想著要跑完42公里而已  難道這就是所謂活在當下的感覺?!

2. 雖然我跑完了 比賽前的訓練讓我覺得人生非常有目標

作息跟飲食也正常了起來

但是我真心覺得馬拉松這項活動本人真的很不健康啊~~~~

跑這麼長是不是太極端了呢?

應該一生一次就可以了吧?!

(我之後再參加的話這篇文章就會變成打臉文 也證明了我本人就是一個極端份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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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鳥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